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2
监理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单位:人)
序号工程类别 甲级 乙级 丙级
1房屋建筑工程 15 10 5
2冶炼工程 15 10
3矿山工程 20 12
4化工石油工程 15 10
5水利水电工程 20 12 5
6电力工程 15 10
7农林工程 15 10
8铁路工程 23 14
9公路工程 20 12 5
10港口与航道工程 20 12
11航天航空工程 20 12
12通信工程 20 12
13市政公用工程 15 10 5
14机电安装工程 15 10
注:分类中各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是指企业取得本专业工程类别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