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小微企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或借款企业发放的,以借款人或借款企业自有或第三方所有的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作为抵押物的小微企业贷款。
授信或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须符合小微企业贷款基本规定中对金额的要求。其中授信或单笔贷款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只能以自然人名义办理。
2.授信或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净资产。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借款人为我行私钻客户。
(2)贷款经办机构为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或广州分行辖内机构。
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且不超过抵押物产权有效期,单笔贷款或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抵押物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须位于同一城市行政管辖区。异地房产抵押的,我行在抵押物所在城市须设有网点,抵押房产须由当地分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3.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4.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我行“金葵花”及以上客户的,且抵押物变现能力较强的可酌情接受。
5.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抵押物为厂房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厂房附属的土地应办妥产权证明,且厂房所有人已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2)不接受闲置的厂房作为抵押物。
3)用以抵押的厂房应位于成熟工业区内,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良好,用途明确。
(二)非足额抵押贷款增加的担保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追加担保是针对整个授信额度/单笔贷款的担保。
2.追加自然人连带保证的,保证人须符合小微企业贷款基本规定中对保证人的准入要求。
4.追加自然人联保的,联保体成员必须同时在我行办理自然人名义的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且均追加自然人联保方式,同时符合小微企业贷款基本规定对自然人联保的要求。
5.仅以房产抵押的非足额抵押贷款,借款人/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征信记录须在二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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