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葆婴或者直销的人请进!!谁知道葆婴直销属于合法的吗?属不属于传销类骗人的呢?

我稍微了解了下葆婴的奖金制度,做这个需要每个月购买一定价格的产品“保持活性”,通过顾客买这个产品通过你办卡赚钱,也可以你发展其他人来做赚钱,请问这个究竟是真的还是骗人的?了解葆婴或者直销的人请进!

截止2019年2月7日,该公司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葆婴即葆婴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01-11,公司所在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9号院1号楼。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围产期胎儿和婴幼儿保育产品,包括母婴食品、营养保健品、智力开发玩具,化妆品;销售自产产品及子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上述同类产品的零售、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2018年5月26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湖南省预防医学会协办,葆婴有限公司独家支持的“营养与疾病预防”全国医生营养继续教育项目(简称NDP项目)首次走进湖南长沙,长沙市近300名二三级医院、社区医院儿科、妇产科或全科医生参加培训。

2018年5月26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湖南省预防医学会协办,葆婴有限公司独家支持的“营养与疾病预防”全国医生营养继续教育项目(简称NDP项目)首次走进湖南长沙,长沙市近300名二三级医院、社区医院儿科、妇产科或全科医生参加培训。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图所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的搜索框里输入“葆婴有限公司”并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出来的结果,即葆婴有限公司。

4、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企业为在营(开业)状态,未被列为异常经营企业,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葆婴携手NDP项目首次走进长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2

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得知,葆婴有限公司登记在册,是直销企业,不是传销。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因此,葆婴有限公司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

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

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参考资料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直销企业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直销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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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1

截止2019年1月该企业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葆婴即葆婴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日期为1999年01月11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公司详细地址是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为詹姆斯·霍华德·布朗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302710920362G,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围产期胎儿和婴幼儿保育产品,包括母婴食品、营养保健品、智力开发玩具,化妆品;销售自产产品及子公司自产产品、日用化学产品、个人保洁用品、包装材料、小型厨具、健身器材、小型家用电器、文具用品、日用百货;应用软件开发;从事上述同类产品的零售、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产品种类和地域范围内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经营;销售食品。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的搜索框输入“葆婴”并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出来的结果,即葆婴有限公司;

4、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企业为正常开业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不属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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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葆婴直销不合法,属于传销。

2017年6月,北京某外资获牌直销企业经销商因涉嫌传销被立案查处,刑拘13人,挂网通缉数十人,冻结账户资金3.6亿元。2017年7月3日,公司一人被警方从广州带走,同时带走了十几个高级别的经销商,其中一人已经取保。

消息一出,立刻在中国的直销行业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最后,经各方了解与求证,这家出事的北京某外资获牌直销企业正是葆婴有限公司。另据深喉爆料称,葆婴广东分公司两位员工日前被警方带走,原本抓了三个,但其中有一个是孕妇就保释了。据悉被冻结账户还有资金进入,目前被冻结账户金额已达3.86亿人民币。

据了解,早在2013年,葆婴就因存在不规范直销行为遭到成都工商部门的警告。

而针对这次十余人被刑拘,数十人被挂网通缉,据知情人士透露,葆婴之前已经在山西、上海、广东相继被罚。就是这样“频频被查、处处被罚”,葆婴在经历了这么多糟糕并尴尬的事情后,其相关外事和规范上却没有得到一丝改进。

扩展资料:

2016年5月,某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的葆婴多维咀嚼片(儿童型)发现霉物,消费者要求换货并且让公司给一个说法,但此事件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最终消费者无奈投诉到了媒体。

那么,如此小的事件为何会演变成一场外事危机呢?

首先,当消费者找到客服时,客服坚称:我们的产品把关很严格,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这是一种反驳、拒不承认错误的高姿态。其次,葆婴在试图推卸责任,认为是消费者自己在服用的孕多维时将其混进了儿多维的瓶子里,才导致了产品发霉。

此外,葆婴虽然为消费者做了换货处理,但直到换货之后,葆婴方面仍然坚称:公司是为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才做了换货处理,而并非客户认为的葆婴肯定是因为承认自己产品有问题才换货的。

最后,消费者就想要一个说法,但是分公司接待此事的人员以为进行了换货处理,客户异议已经解决了,于是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客户,从而就导致了后来的投诉事件。

葆婴这次的危机公关处理,几乎踩中了所有的雷区。可以看出,葆婴在售后服务方面的态度是傲慢的、流程是混乱的、过程是拖沓的、结果是令人失望的,心里也是很不乐意的。本来是一起简单的售后事件,最后却完全是朝着小事化大的方向发展。

正如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所言:直销行业有句广为流传的话“外事无小事”,很多失败的案例都是由小事拖拉积累,发酵演变成重大失败案例的。外事疏忽可致企业毁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葆婴涉传 产品质量遭疑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从葆婴涉传销被查谈起:直销企业“外事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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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是合法的他在2010被优莎娜收购,是正规企业,不过非常难做,每月自己要消费1000元,对大多数家庭很困难,不建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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