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男女生交往过密”?

以前大家总是说早恋,这两年随着对“早恋”更深的认知和理解,换成了更为科学严谨的“男女生交往过密”,但是这个词汇仍然存在其片面性。我想知道,什么才算“男女生交往过密”?
注:并不是指一定就是在恋爱或如何,而是说怎么样会被老师家长认定为“交往过密”。最好有具体权威的书面资料。
我们学校下的定义是:一女生长期稳定的和一个男生关系近且经常私下接触。

一女生长期稳定的和一个男生关系近且经常私下接触。

我分析一下这句话:
1.长期稳定:这是好事啊,难道学校希望学生之间关系不稳定,今天跟这个好,明天翻脸跟另一个好?
2.女生和男生:这很正常啊,一个学校女生和男生不交往,那才是个大问题。
3.关系近:不管是志同道合还是一丘之貉,只要性格彼此相近,随着交往的持续,必然变得越来越近的。
4.私下接触:我看了这几个字觉得有点愤怒。什么叫私下接触?哪一条法律规定男生和女生必须在众目睽睽之下交往的?好象男女交往是一种罪恶似的。都什么时代了?中世纪吗?还有没有人性?

这种伎俩见多了。有些学校没有本事引导学生树立合适的人生观和爱情观,反而挖空心思防这防那,四处封堵,还真以为自己是大禹他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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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05
我的理解就是异性之间没有暧昧性质的语言和肢体接触。仅供参考。
这个是不可能有权威的书面资料的。
交往过密,就是超过了学校领导容忍的范围,至于这个范围到底是什么,规则的制定者恐怕也说不清楚。
类似的校规都是各个学校自己定的,具体的执行也是由各校类似政教处主任来负责。就算你拿出这样的材料,他也不会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7-05
这句话经不起推敲.其意是不要超过限度,而又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限度,每个人就以自己为标准,也就难免不公.
第3个回答  2008-07-06
现阶段的你们很容易对异性产生好感.可喜欢并不代表爱.只有爱才可以有暧昧性质的语言和肢体接触..所以学校说了等于白说.因为你们没那个能力
第4个回答  2008-07-08
说白了,就是老师怀疑你早恋,又怕以后落一个诬陷你的罪名,才整出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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