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条件及职位 (一)招考对象 1.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3.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4.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上述各类人员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关于新疆公务员考试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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