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

如题所述

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后果如下:
1、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需要进行处罚;
2、申报不真实的,隐蔽自己收入的;根据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机制规定,针对个税申报造假、虚报的对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个人所得税标准有7档: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4、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
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元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6、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7、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如下: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利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
综上所述,个税汇算清缴是不容小觑的,一旦我们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轻则加收滞纳金,严重的还会获刑。所以无论何时,我们都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纳税义务,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可估量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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