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到底该不该提取出来?

有以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希望朋友们能为我解答。
我妈妈这个月正常退休了。已经办好了退休手续。现在在考虑要不要提取出住房公积金。
所以我的问题是:我妈妈退休后,住房公积金的用处是不是就只有两个选择了——1是马上就全额提取出来2就是继续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滚利?或者还有其他的选择吗?妈妈住房公积金没有任何贷款提取的记录,现在退休了也不能贷款买房了。所以。。。当然有第三个选择更好。
请各位帮我支招吧。住房公积金到底怎么办呢?

提取出来。

一、以后不需要再缴纳住房公积金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二、如果现在不提,一年后再提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提取苦难

拓展资料

正常离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非京籍农业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的,可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2.非京籍城镇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住房公积金是封存在北京的原单位账户中,您可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理租房提取或购房提取;如您到其他省市找到工作单位,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只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114》,即可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移到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用本人来京办理)。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8726.74亿元,比上年增长13.06%。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

与房价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向来都不缺乏关注度。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1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在这份涵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公积金“国家账本”中,有哪些干货?如何看懂这份报告?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缴存金额持续增加

《报告》中不乏“增长”数据。

首先是缴费单位和实缴职工人数。《报告》显示,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62.33万个,实缴职工13737.22万人,分别比2016年增长10.11%和5.15%。新开户单位37.69万个,新开户职工1828.28万人。

其次是缴费金额。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8726.74亿元,比上年增长13.06%。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

不仅如此,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24845.12亿元,缴存余额51620.74亿元,也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7.68%和13.13%。

这几项增长数据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个,一是企业对于保障职工权益意识的提升。

企业通过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能够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跟我国整体经济环境向好有关。2017年我国经济总体向好,表现在企业层面,企业营收宽裕,就有能力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三是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实施的免税优惠政策,也是住房公积金增长的原因之一。

当然,《报告》中也有减少的数据项。比如,2017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4.76万笔、9534.85亿元,分别比上年降低22.21%和24.93%。

又是什么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减少?褚福灵对此解释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减少,首先跟房子的供应量有关,“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来贷款买房,2017年不少地方出台了更加严格的限购政策,因为供给是限制的,相应地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也会下降。”

其次跟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有关。公积金作为一种购房扶持,它的利率基本上为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6.8折左右。“因为利率低,因此不少购房者都缴纳了公积金,并按照各地公积金政策贷款。但是在手续的便捷性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有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存在限制、阻挠、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因此,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监督、评价以及规范,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褚福灵说。

这样说是有根据的。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底,合肥两处在售楼盘,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开发的“雍龙府”项目和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观澜花园”项目,因在销售过程中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被查处。

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是:合肥市房产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其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另外,两部门要求涉事房企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这让购房者很难享受到相关红利。开发商如此做的动机在哪儿?

对此有业内分析认为,开发商之所以排除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主要原因就是回款速度慢。公积金贷款流程复杂、放款周期长,直接拉长了房企回款周期,导致资金周转率下降。因此,追求高周转、规模快速扩张的房企对公积金贷款会产生抵触情绪。

为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石家庄、太原等多个城市出台相关文件,规范违规拒贷公积金问题。

比如,今年早些时候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开展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显示,2018年3月21日至5月20日,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存在限制、阻挠、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存在问题的,责令期限改正。对违规严重,拒不整改的,采取公开曝光、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等手段,依法严肃处理。

非公经济缴存人员占比近半

根据《报告》,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职工占45.31%,比上年增加2.45个百分点,非公经济缴存人员占比已接近一半。

此外,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职工占比达71.37%,比上年增加2.26个百分点,非公经济缴存人已成为新增缴存的主力军。

“非公经济缴存人员占比突飞猛进,原因是多方面的。”褚福灵将其归纳为两点:

首先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
所具有的“强制性”的作用。《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条例》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事实上,我们鲜少看到因民营企业不给职工上住房公积金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这是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猛增的原因之一。”褚福灵说。

其次是来自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措。2016年4月,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暂按两年执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企业规模较小或者收入不稳定的企业,可以交一个低限,这样更多的企业职工就能够迈过这个门槛。这也是缴存的这些企业的量增加的原因之一,因为门槛低了,进来的人也就多了。”褚福灵如是分析道。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仍需提高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指使用公积金余额购买国债的收益,公积金存款的利息收入等。此次《报告》显示的增值收益有喜有忧。喜的是,2017年,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63.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98%;忧的是,增值收益率1.57%(编者注:“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略低于2016年的1.59%。

记者对比发现,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兵团等16个地区2017年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超过或与全国平均数持平。

“1.57%的增值收益率不算高。”褚福灵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住房公积金应该在存成定期后一定的余额之外,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让它增值。要在力所能及、保证机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增值措施,确保住房公积金有一个适中的或者更高一点的收益。

“比如,可以投资国债或者金融债等比较长期稳定的项目,这是比较稳妥的。这样收益就会高一些。”褚福灵建议,在增值方面应当出台一定的办法,加强这方面的奖励和约束,使有关机构和部门对这笔基金能够管好用好,确保它稳定增值。“这应该成为住房公积金监督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

离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人民网

2017年住房公积金“国家账本” 缴存金额持续增加--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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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7
退休之后是不再缴纳公积金了,建议销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第2个回答  2017-05-21
员工正常退休之后,住房公积金应该提取出来,因为员工不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了,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以只能提取出来自行使用。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个回答  2013-09-29
一般来说,都是取出来。
如果想继续收利息,完全可以取出来后自己到银行再存。公积金貌似只是一年定期的利率的,不如自己存更合算一些。
如果刚退休的时候不取的话,以后可能很麻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9-30
公积金的利息没有商业银行的高,当然提出来了。追问

公积金的利率要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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