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经他人同意卖了别人的物品,要不要负责法律责任?是不是犯法了

如题所述

如果不经他人同意卖了别人的物品,要负责法律责任,是犯法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真热闹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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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是违法行为,但不用负法律责任,属于民事范围的纠纷。未经他人同意出卖了别人的东西,属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需要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该行为属于违法,但不是犯罪,在民事纠纷的范围内解决。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所有人的允许卖了他人东西的,是属于无效的行为,所有权人是可以要求撤销买卖行为的,如果财产不能退还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在民法学上称为表见代理。未经允许而以他人名义处置资产的,如果所有权人追认的,则买卖成立,买卖所得款项归于所有权人。如果所有权人不认可的,则买卖之物归还予所有权人,这种买卖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标间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不经他人同意卖了别人的物品这种行为通常不认为是犯罪,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手段是非法的(采取盗窃或者抢劫等方式)可能会构成犯罪。通常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无权处分行为,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有权向受让者归还原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2个回答  2013-09-21
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这种情形属于无权处分,如果事后所有权人对出卖行为不予追认,对于买受人属于“善意取得”即支付相应价款的,则买卖行为仍然有效,出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对物也不予追还,但无权处分的当事人得向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或买受人明知或应当明知无权处分事实的,则该买卖无效,标的物予以追还,但无权处分的当事人得向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0-25
这形不成买卖,太违背买卖规矩了
第4个回答  2013-09-21
错在买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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