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在农村领证结婚的,婚后和我父母一起住在我家,他把他的户口迁到了我家。后来由于起了矛盾,我们就打算离婚。前年他出去打工时,把户口簿也带走了,现在我要用户口簿,但根本联系不到他人,急死了,我该怎么办? 通过各种方法都找不到他人。户口簿上的户主是我爸爸,户口上有我爸爸妈妈,我和他。这种情况下,我爸爸可以去派出所重新办一本户口簿吗?还有,如果重新办好了,那么,我老公手头上那本旧的户口簿还能起作用吗?万一哪天他忽然回来,不就是出现了同时有两本户口簿了吗?我担心他会用手头上的户口簿做什么坏事,到头来又要我爸爸就是户主承担责任谢谢大家,我很着急
不可以,如果是两本完全相同的户口本,必须要注销一本。
重户的,有权选择注销其中不常用的一个,可以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协商。
公安部会定期清理户口,对一个人有多个户口的情况属于清理范围,如果你两次办理都是通过正规途经,属于清理范围,应保留一个有效户口。如果你有一个是非正常途经办理,那这个可能属于假户口,应属于无效户口,办理假户口的后果要由公安部门决定是否追究你的责任,如果追究可能按治安处罚,也可能按制作假证处理。
建议你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只是重复户口可以申请注销其中一个,如果有假户口问题,建议向公安部门申报确认正规途经办理的户口为有效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扩展资料:
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对本人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
双重户口注销手续:
1、带两个户口本,身份证去注销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社区警务室)写讯问笔录。
2、然后再去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户籍警核实信息后注销户口收回户口本,身份证。
3、然后开一张注销户口证明。带户口本,身份证,注销证明去保留户口辖区:派出所户籍大厅交注销证明就完成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