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生产者只关心商品的价值,消费者只关心商品的使用价值

如题所述

商品经济及其运行的基本规律
目的要求:学习本章让学生了解: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表现为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经济制度反映生产关系的性质,经济体制反映社会经济采取的资源配置方式.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两种基本的经济形态.重点掌握:价值是商品经济最基本的范畴;价值形式是随着交换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的,货币形式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完成形式;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市场机制是价值规律的外在表现.从而阐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学生学好政治经济学奠定理论基础.
主要内容:
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与经济体制的演进
二,社会经济的两种基本形态
三,商品经济的基本原理(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商品的价值量,货币的产生,本质和职能,价值规律)
教学重点:
一,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
二,商品经济的基本原理
教学时间:4课时
第一节 商 品
一,商品的二因素
当你走进任何一个商场,都会看到琳琅满目的物品,这些供消费者购买的千差万别的物品,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商品.那么,什么是商品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定义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作为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等没有耗费人类劳动,不是劳动产品,所以不能叫商品;第二,作为商品还必须要用于交换.商品总是和交换分不开的.如果不是用来交换,即使是劳动产品,也不能叫商品.例如在古代,传统的男耕女织家庭生产,种出来的粮食和织出来的布,尽管都是劳动产品,但只是供家庭成员自己使用,并不是用来出售,因而也不是商品.可见,商品既不完全等同于一般有用物,也不完全等同于任何劳动产品.
商品有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 商品首先必须是一个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之物.如水可以用来解渴,灯泡可以用来照明,计算器可以用来算数等等.商品这种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它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同一种物品,由于自然属性是多方面的,因而它的使用价值也是多方面的.如木材有五千多种用途,石油的用途更多.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原来只有一种用途的东西会开发出多种用途.同时还应该看到,既然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那么,它就不是商品所特有的,而是商品和一般劳动产品所共有的;不论在什么社会条件下,不论由什么人和采取什么形式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总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因而使用价值本身只是反映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并不反映社会生产关系.
但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这就是说,商品的使用价值有两层意义,它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而且还成为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商品的物质基础.因为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才能同其他产品相交换,才具有交换价值.那么,什么是交换价值呢
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就是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比如,1只羊换2把斧子,2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1:2就是它们之间的交换比例关系.一只羊还可以与其他物品相交换,如3公斤茶叶,20公斤小麦等.可见,在市场上,一种商品可以有多种与其他商品相交换的比例,因而能有多种交换价值,而且各种商品的交换比例还会因时因地不同而不断变化.那么,为什么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能够互相比较,并且按一定的比例彼此交换呢 这说明在它们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在量上可以作比较的东西.
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它们都是劳动产品,都凝结着人类劳动,比如都付出了20小时的人类劳动.这都含有的20小时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上述分析告诉我们,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在基础".使用价值和价值共同构成了商品二因素.那么,应当怎样理解商品的价值呢
价值 价值是凝结(或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所谓"一般人类劳动"是指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大家知道,人们著书,拉琴,是两种不同形式的劳动,劳动产品也各不相同,但这两种劳动有没有共同点呢 有.这个共同点就是都要耗费脑力和体力.如果撇开商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具体形式也就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部化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耗费,即一般人类劳动.因此,商品是价值的载体,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因素.
既然价值是凝结(或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因此,价值在质上是一样的,不同商品的价值只有量的区别,并无质的不同,因而它们之间就可以相互比较.
不同商品生产者通过比较各自商品的价值来进行商品交换,实现的则是他们之间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牧民用1只羊和手工业者换2把斧子,从表面看,是物物交换,实际上是牧民和手工业者相互交换其劳动产品,彼此为对方提供劳动.所以,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的本质是在物的外壳掩盖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没有人们相互交换商品的社会行为,便不会有商品的价值.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商品二因素是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说它是统一的,指的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共处于商品这个统一体之中,两者之间相互依赖,互为条件,缺一不可.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如生产出的废品,虽然花了劳动,但形不成价值,其产品也不能成为商品.反过来说,仅仅有使用价值而无价值的东西也不是商品,如阳光,空气等.有的物品虽然是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但不用于交换,其劳动也就不表现为价值,也不成为商品.
说它是矛盾的,指的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又是相互排斥的.这主要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二者不可兼得.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为了得到商品的价值,必须让渡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于购买者来说,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付出价值.那么,这一矛盾又怎么解决呢
交换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必要条件.交换成功意味着购买者获得了使用价值,商品生产者实现了价值.这样,该卖的卖掉了,该买的买到了,矛盾解决了.否则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就解决不了,就会造成生产的东西卖不掉和需要的东西买不到的严重后果.这种现象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常见的,特别是在周期性经济危机中表现尤为突出.
以上讲了商品的二因素,那么商品为什么会具有这两个因素呢 这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两重性.
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具体劳动 大千世界中,商品是多种多样的,生产商品的劳动也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具体说来,劳动的目的,对象,方法,工具以及结果都不相同.例如,纺织工人纺纱要在工厂用纺纱机加工棉纱;织布工人织布要用线在织布机上编织;农民种粮食,要用各种农具在田地耕作等等.正因为有千差万别的劳动,才生产出千差万别的商品,而这些千差万别的商品也正体现出千差万别的劳动.这种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就叫做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人们进行具体劳动的过程,就是使用劳动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把原有的物质形态改变成人们需要的有用之物的过程.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就要通过各种具体形式的劳动提供人们需要的使用价值.由此可见,具体劳动是个永恒的范畴,它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另外,我们还必须看到,任何具体劳动,只有借助于土地,矿藏和其他的自然物质,才能创造出使用价值.各种具体劳动的总和形成社会分工.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具体劳动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了,并且向专业化,社会化,知识化发展.
抽象劳动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工人纺纱,织布,还是农民种田,如果将他们的具体形式抛开不谈,各种劳动的共同点则是: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都是人的大脑,肌肉,神经,骨骼等脑力和体力的耗费.这种抽掉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叫做抽象劳动.
抽象劳动在质上是相同的,在量上是可以比较的,它是商品价值的源泉.正如马克思所说:"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抽象劳动虽然是商品价值的源泉,但抽象劳动不等于价值.抽象劳动只有凝结到商品中才能形成价值.
抽象劳动不仅仅是人的脑力,体力在纯粹生理意义上的耗费,它还是和商品交换相联系的劳动的一种特殊社会形式.这主要是因为,抽象劳动是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相联系的.如果不存在商品生产和交换,就没有必要把劳动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只有当生产产品得到交换时,劳动才还原为同质的抽象劳动,从而在量上进行互相比较,这就使抽象劳动具有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形式.可见,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是个历史范畴,它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不是两次劳动,也不是独立存在的两种劳动,二者统一于生产同一商品的劳动过程之中.
劳动二重性与商品二因素的关系 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了商品的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这也就是说,商品二因素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
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马克思第一次把劳动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从而才使劳动价值论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不掌握劳动二重性学说就不能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劳动二重性学说为基础的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学说的理论前提,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不懂得劳动二重性学说便无法理解剩余价值理论.劳动二重性学说又是以后各章所要阐明的资本,剩余价值等一系列政治经济学重大问题的理论基石.可以说马克思的科学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就是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只有正确理解劳动二重性学说,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全部政治经济学理论.
三,商品的价值量
商品价值量的决定 商品的价值量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量.
各种商品的价值作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在质上是相同的,但在量上不同,因而才有相互比较的必要,那末,商品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 显然,是用它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计量,而劳动量又是由劳动持续的时间计量的,价值量就应当由劳动时间来衡量,即由小时,天,周,年等来衡量.
生产同样一种商品,各生产者花的时间有多有少,如果商品的价值量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势必造成谁越懒惰,技术水平越低,花的时间越多,他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就越大,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时间是指个别商品生产者或个别企业生产某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如生产1双鞋,甲用了8小时,乙用了10小时,丙用了12小时,这8,10,12小时,就分别是甲乙丙三个商品生产者生产1双鞋的个别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所谓"现有的生产条件"是指当前的生产条件,而不是指过去的生产条件.比如一种商品不管过去生产它用了多少时间,如果放到现在才卖,也要按现在生产这种商品所用的时间衡量.所谓"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一定时期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产品的生产条件,主要是劳动工具,比如是机器生产还是手工业生产 如果大多数是用机器生产,那么机器生产就是"正常的生产条件".所谓"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主要是指每个商品生产者技术水平大体相等,或者说大多数商品生产者所能达到的平均技术熟练操作的程度.所谓"平均的劳动强度",也就是劳动内含量大体是一致的.这是由单位时间内的劳动耗费决定的.劳动强度大,意味着操作紧张,单位时间内体力和脑力消耗多;劳动强度小,意味着操作松弛,单位时间内体力和脑力消耗少.在同样的时间内,熟练劳动和强度大的劳动,可以比非熟练劳动和强度小的劳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为什么价值量要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呢 因为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所以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劳动量必须符合社会标准,完全相同的各种商品,应该包含等量的价值.同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价值量,就可以使绝大多数生产者的劳动耗费得到补偿,社会再生产才能维持下去.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通过生产部门内部的竞争自发地形成的.如前例,生产1双鞋甲需8小时,乙需10小时,丙需12小时;假若乙生产1双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代表了社会上大多数鞋的生产者生产1双鞋所需要的时间,那么10小时就是生产1双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要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不管个别商品生产者生产该商品用了多少时间,1双鞋的价值量只能是10小时.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关系到商品生产者的命运.仍以甲,乙,丙三个企业分别生产1双鞋的劳动时间及其后果为例,由于生产1双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10小时,因此,甲商品生产者虽然实际上仅耗费了8小时,但他生产的每双鞋却能实现10小时的社会价值.丙商品生产者虽然实际耗费12小时,但他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耗费的2小时的劳动只能算是白费了,社会不予以承认.
可见:
如果某个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就能比别人赚到更多的钱,以至挤掉别人,以进一步发展自己的生产;
如果某个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就可以得到正常的补偿;
如果某个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就可能得不到正常的补偿,甚至亏损破产.
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优胜劣汰,促使每个商品生产者非常关心自己的生产,千方百计地降低劳动消耗,提高产品质量.
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以上讲的是同种商品价值量的决定问题,但对于不同种的商品来说,即使耗费了相同的劳动时间,它们的价值量也不一定一样.那么,如何比较不同种商品的价值量呢 这里还有一个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分问题.简单劳动,就是不需要经过任何专门训练,一般劳动者都能胜任的劳动,如扫地.复杂劳动,就是需要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才能胜任的劳动.如教师的劳动.一般说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基础计量的劳动时间.因此,在比较不同种商品的价值量时,还应将复杂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
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是不同的.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一小时复杂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可以是一小时简单劳动形成价值的若干倍.这是因为在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中包含着劳动者过去为获得专门知识和技能所花费的劳动,所以,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在商品中凝结了更多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以简单劳动为计量单位,复杂劳动要折合成简单劳动,这种折合或还原是自发地根据历史习惯和实践经验形成的.
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换算比例是由社会的条件决定的,在不同的国家和时代,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分是相对的.比如,汽车驾驶员的劳动,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是复杂劳动,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则是简单劳动.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过去的复杂劳动现在就可能成为简单劳动.比如,一个中学毕业生能胜任的劳动,在我国五,六十年代就是比较复杂的劳动了,而现在则成为简单劳动了.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从全社会看,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分是相对固定的.
商品价值量的变动规律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各个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因而商品价值量也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
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的生产能力或效率.它通常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以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的数量来表示,即产品数量/单位时间,如个/小时;二是以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表示,即劳动时间/单位产品如分钟/个.
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取决于诸多因素,如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状况,生产资料的数量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等等.劳动生产率作为具体劳动的生产能力,影响的是商品的剩余价值,但是,不管劳动生产率怎样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因此,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越多,每件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越少,它的价值量就越低.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例.
四,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简单商品经济是以社会分工和私有制为条件的,这两个条件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同时具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两重性质.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是由他私人决定的.而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又是互相联系的,是为满足社会需要而进行生产劳动,因而又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这样就产生了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解决,通过交换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得到社会承认,转化为社会劳动,成为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因此,作为私有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不仅互换不同的使用价值,而且实现了相互之间的劳动交换.
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都是根源都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私有制条件下的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能否得到社会承认,转化为社会劳动,关键在于他的商品能否符合市场需要,能否在市场上卖出去.如果卖不出去,他的私人劳动无法转化为社会劳动,具体劳动不能还原为抽象劳动,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不出去,价值也就不能实现,个别劳动时间也不能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贯穿于简单商品经济的始终,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第二节 货 币
一,货币的起源和本质
我们知道,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但它是不能由商品体自身表现出来的.孤立的1只羊,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也看不到它的价值.它只能在与2把斧子的交换关系中,通过斧子的使用价值间接地表现出来,即通过交换价值表现出来.这样,1只羊的价值就表现为2把斧子,而交换价值就成了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就叫价值形式.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价值形式也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它最后的成熟的形式是货币形式.研究商品价值形式的发展,也就是揭示货币的起源和本质,揭开货币的秘密.
价值形式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是指商品价值只是偶然地,简单地通过另一种商品表现出来.用公式表示:
1只绵羊=2把斧子
这个等式表明了1只绵羊的价值通过2把斧子表现出来.在这种价值形式中,一种商品的价值只简单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它反映了古代原始公社之间偶然的交换关系.那时人们还不是为交换而生产,而只是把偶然多余的羊拿去和斧子交换.理解这一价值形式要注意三点:
等式两极的商品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在1只羊和2把石斧的交换中,羊主动要求通过斧子来相对地表现自己,是主动的,处于相对价值形式;斧子是被用来表现羊价值的材料,是羊价值的等价物,因而是被动的,处于等价形式.
等价形式有三个特点: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表现形式;私人劳动采取直接社会劳动形式.
简单价值形式使商品内部的矛盾表现为两个商品之间的外部对立.即W—W.处在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只表现为使用价值,表现为具体劳动的产物,它的价值要通过另一种商品来表现;处于等价形式地位的商品只是当作价值,抽象劳动的体现,它的使用价值已是另一种商品价值的表现材料了.
在简单价值形式中,商品价值的表现是不充分的.这里还只是一种商品偶然的同另一种商品交换,因此它在质上是否同所有的商品都一样,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还未充分表现出来,在量上也不能准确地反映生产绵羊的实际劳动耗费.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换成为一种经常现象.这时一种商品已经不是偶然地同一种商品相交换,而是经常地和许多商品相交换了.这样,价值形式便发展到第二阶段,即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用公式表示:
2把斧子
3公斤茶叶
一只绵羊 = 20公斤小麦
1分黄金
其他商品
理解这一价值形式要把握二点:
这一价值形式较简单价值形式更能充分地反映价值的性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因为现在一种商品,如绵羊的价值,已经不是偶然地表现在某一种商品上,而是经常地表现在一系列具体劳动创造的商品上,这样,绵羊的价值作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才第一次得到真正的体现.同时,由于绵羊按不同比例和各种商品交换,商品交换的量的比例也就同它们所包含的劳动的比例更加接近,商品交换的比例由它们所包含的价值量决定这一关系也就得到充分地表现.
在这种价值形式中,由于充当等价物的有许多不同的商品,仍然是物物交换,所以会使交换经常发生困难.比如,有绵羊的人要换斧子,可是有斧子的人不要绵羊而要茶叶,若有茶叶的人要绵羊,那么,有绵羊的人就必须先用绵羊换茶叶,然后再用茶叶换斧子;如果有绵羊的人想要换斧子,而有斧子的人要换小麦,有小麦的人要茶叶,有茶叶的人要绵羊,则有绵羊的人就必须先换茶叶,再换小麦,然后用小麦换斧子……假定有茶叶的人也不要绵羊,绵羊的价值就很难实现.一个人的交换尚且这么麻烦,整个社会的交换就更为困难.这说明整个商品世界还没有一个共同的和统一的价值表现,还没有一个社会公认的等价物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因此,这种价值形式必然要向更完善的价值形式过渡.
一般价值形式 人们从无数次的交换中会认识到,在某地区市场上,什么商品是大家愿意接受的,人们只要用自己的商品先换到这种大家比较乐意接受的商品,然后用这种商品再去换自己需要的东西,交换不仅成功,而且省事了.这样就有一种商品(假定绵羊)会自然而然地从许多商品中分离出来,变成一切商品的等价物.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通过这种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表现出来,这种价值形式便称为一般价值形式.用公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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