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与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个人,营业执照上是委托负责人的名字,但实际经营者与委托负责人已签订委托合同,现在实际经营者发不了员工工资,员工来找委托负责人要,委托负责人是要先垫付工资,再起诉实际经营者,还是直接起诉实际经营者帮员工取回工资,程序是怎样的?请帮忙。谢谢!实际经营者是香港人,在国内办不了个体工商执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