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负责人与实际经营者不是一个人的,有纠纷怎办?

负责人与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个人,营业执照上是委托负责人的名字,但实际经营者与委托负责人已签订委托合同,现在实际经营者发不了员工工资,员工来找委托负责人要,委托负责人是要先垫付工资,再起诉实际经营者,还是直接起诉实际经营者帮员工取回工资,程序是怎样的?请帮忙。谢谢!
实际经营者是香港人,在国内办不了个体工商执照的。

香港人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办个体工商执照。象你这种情况,法律上是认营业执照上的人。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凭实际经营者与委托负责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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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30
可以请律师帮忙就可以了,这样的事你也太亏了!
第2个回答  2013-09-27
法院或去工商做一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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