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形象是根据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经过艺术概括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审美价值的具体生动的生活图画。它的含义是多层次的。不仅人物是形象,景物、场面等也是形象。大型作品中全部的人物、景物、场面等的形象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就构成了作品的总的形象,亦称形象体系。艺术形象是文学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形式。
其特点是
1 、具体可感性。作为文学作品中艺术形象的具体可感性是指作品的艺术形象,仿佛能凭
人的感觉器官具体感受得到的特性。由于生活中的事物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态,作家在写这些事物的形
象时,就应根据创作的实际需要,通过自己的描写从多种感受去建立形象,使艺术形象获得具体可感性。
2 、艺术概括性。文学反映生活要通过个别反映一般,这就决定概括性是艺术形象的又一特色。
艺术形象的艺术概括性实际上是要求把生活中存在的两极,如个别和一般,独特与普遍……在作家深刻
的生活体验的基础上,联系起来,统一起来,融合起来,使文学作品收到所写为一,所指为万的艺术效
果。
3 、审美性。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是艺术美,必须具有审美特征。审美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客
体的情感的评价,是主客观的统一。一个形象是否是艺术形象,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看它是否经过作者的
情感的评价。
艺术典型是艺术典型是艺术作品中具有一定
社会本质概括性的具性化的艺术形象或形象体系,它既具有鲜明的个性色彩,又反映了社会生活本质规律;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
艺术典型的具性是指形象的独一无二、不可
重复性。艺术典型的个性问题就是个性鲜明和独特性问题。以
阿Q而论,其形象的鲜明性是他的爱看热闹、赌钱,而主导性性格则是“
精神胜利法”。阿Q这个典型所以能够令人难忘,就在于鲁迅先生集中笔墨描绘了阿Q性格中“精神胜利法”的种种鲜明表现。这一点无疑具有一种活生生的、不可重复的特征。他具有独特的外表、行为、生活习惯和性格、情感和独特的内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