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保证率如何计算?

企业甲的银行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利息总计为201.16万元,企业乙为担保人,企业乙的信用风险额度为3000万元,乙对银行的负债为500万元,其中或有负债为100万元,则保证率为(答案48.05%)请问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担保率的计算方法为:
(保证人负债总额+累计保证余额)/保证人资产总额。担保比例计算不包括与贸易及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
拓展资料: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是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三是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四是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26
(1000+201.16)/(3000-500)*100%=48.05%
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1

第3个回答  2020-11-20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