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5
不构成诈骗罪。因为B在进鱼的时候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A的鱼。B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的违约行为,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
第2个回答 2013-09-15
同意“老八腊子”关于“诈骗罪要求两个条件:1、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事实;2、被害人已经被骗到”这个观点,但我认为本案已经构成诈骗犯罪。理由如下: 1,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人B虚构了“明天回来给钱”和“出车祸”的事实,隐瞒其非法占有1.7万元的真相。 2,被害人是否被骗到?: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通过客观行为推断出来的,没有客观行为则无法了解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另外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不确定的,也许一开始是想非法占有,但后来又放弃了这个念头,也许一开始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但后来见利忘义,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在本案例中B一开始或许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后来从“B将鱼买掉得款17000元”后,如果其主观上不想非法占有就应当及时将这1.7万元归还A,同时对剩余的八千元做出一个交代。但其没有归还,而是根本不打算实现自己“等鱼卖掉后付款”的承诺。不断编造谎言甚至玩儿失踪。据此,足以推断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这1.7万元的故意——被害人的1.7万元已经被骗到B的手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第3个回答 2013-09-15
不构成诈骗罪,并不符合诈骗罪的要件,B只是为了拖延或者不还钱,并没有通过主观恶意欺骗从而获得利益。
第4个回答 2013-09-15
当然不是诈骗罪了。 属于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