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哪些采购必须签订合同?

房产公司,有些付款的采购事项并没有合同,就无从审核单价是否合理

原则上来说公司的所有采购都需要签订合同。
一方面是双方责任义务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是采购员工作的一个见证。当发生到货不及时或者品质异常时,合同就是鉴别责任归属的重要依据。而且从财务角度说,不论是付款还是入账,肯定要附采购合同副本的。
采购合同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方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采购管理》第十三条 (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三)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四)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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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3
这样要看您按照什么原则来对待合同问题:

按照税务原则,凡是采购事项,都应该签订购销合同,并交纳合同印花税;按照重要性原则,公司可以制定一个金额底线,如2500元以上的采购,应签订合同。金额可以是单笔的,也可以是总分式的,比如年度采购合同;也可以按照风险程度来判断是否需要签订合同,对于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事后履行的,建议务必签订合同进行约束。对于一次性现金交易,金额不大,且无需后续质保等约束的采购,可以不签订合同。总之有合同总比没有合同好,有了合同的约束,对双方都有义务的约束力,同时也是权利保障,请斟酌并谨慎而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23
这肯定不合理,原则上说签订采购合同是采购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过程,一方面是双方责任义务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是采购员工作的一个见证。当发生到货不及时或者品质异常时,合同就是鉴别责任归属的重要依据。而且从财务角度说,不论是付款还是入账,肯定要附采购合同副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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