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村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受法律保护吗?

请问:本村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我,签了转让协议书,村委盖了章,但是没有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现在他死了,家庭成员也没有人,如果村里有人争要这份土地,我是否受法律保护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仍然有效,受法律保护。
  2、农村村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对抗转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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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要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同一承包地由原承包人同时或先后转让给不同的人,你没有去变更经营权证,而别人却去办理了手续取得经营权证,这时法律上只认可取得经营权证的受让方,取得方在法律上叫“善意第三人”,在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上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法律不保护没有取得经营权证的人的经营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9
如按照法律程序上走的话,还应该到乡级政府去备案等。但是你有签署协议书,切协议书上能够表达清楚,村里也盖章承认,就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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