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2
办事依据 普通高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
办理条件 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准予转学。高中学生在本市县区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市(地)重点高中;外地转入本市,同级重点中学之间,可以办理转学。
办事流程 (1)外省、外地市转入我市:外省外地市转入我市学生须经转出学校及原学籍主管部门批准,由学生持家长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卡片、《XX市高中学生转学证》、转出市、县级中招办出具该生中考分数证明、转出市、县级高中会考成绩证明、转入我市高中学校提供的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到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学手续。
(2)转往外地:我市学生转往外地,由学生持家长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转出(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学籍卡、高中学生转学证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出手续。
申报材料 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卡片、转学证、转出市、县级中招办出具该生中考分数证明、转出市、县级高中会考成绩证明、转入我市高中学校提供的同意接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