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12-23
如果全面回答这一提问,可以拉得很长,但想来你也不愿意去读。
因此,简而言之吧,你只需要掌握这些概念上的就行:
一、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如《刑法》、《民法》、《劳动法》、《行政处罚法》等。
二、法规:是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1.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省会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批准)。
“法规”一般用“条例”、“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等。
三、“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四、规范性文件: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仅指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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