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2-28
按清礼仪,
一品为红宝石,
二品为珊瑚,
三品为蓝宝石,
四品用青金石,
五品用水晶,
六品用砗磲,
七品为素金,
八品用阴纹缕花金,
九品为阳纹镂花金。
无顶珠者无官品
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
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
清制,武职五品以上,文职巡抚兼提督衔及派往西北两路大臣,以孔雀翎为冠饰,缀于冠后,称花翎,除因军功赏戴者外,离职即摘除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
三眼花翎----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
二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
单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
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
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以染成蓝色的鹖鸟羽毛所作,无眼
。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