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开始折旧,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呢?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继续折旧,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呢?

谢谢!

这个 我给你讲 先占楼 在打字
固定资产折旧啊,这纯属做账习惯的延续。
因为之前,企业计提折旧一般是在月初计提,这样一来,你看,月初的时候,固定资产是2000,月中又买了个桌子,则桌子开始的第一个月就没提到折旧。或者,月初的时候,固定资产是2000,已经根据这个计提了折旧,但是月中处置了一个资产,你看,月初已近提过折旧了,所以这一做法延续下来,准则对其加以规范,就构成了现在看到的,固定资产当月增加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照提折旧。
至于无形资产,这个就是采用了咱们一个惯常的思维了,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类似于走路时中国人靠右行而英国人靠左行,纯属习惯问题了。没有必要上升到理论层次。对于那些讲大道理的,我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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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因为《会计准则》里面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必要纠结为什么。

附注:

    每个企业有着变化多端的经济业务,而不同行业的企业又向各自的特殊性,会计准则的出现,就使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各行各业的会计工作可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会计准则的作用就是提当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

    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相比之下,我国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精确,有利于实际操作。

    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也就是说,无形资产的摊销月份为取得当月。比如,某无形资产是2015年11月取得,预计使用年限3年(没有超过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则其成本应从11月份开始在3年内平均摊销。

第2个回答  2020-02-23
1、这不能简单用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去理解,很大部分原因在于以前繁琐的手工帐。电算化之前,对于当月购进数量多、规格多甚至没有单独标价需用综合折旧率的企业来说,别说本月了,即使到了下月底累得吐血!更别提中途出错调整了!
2、严格说来,本月增加本月折旧本月减少不再折旧才符合现代会计制度和准则。无形资产相对数量少得多确认方便迅速,所以能够“独善其身”。另外政府会计也是如此。
3、这项规定可视作一种“传统习惯”,也可视作一种合理“照顾政策”,毕竟还有其他理由:第一:对于价值不大的资产,其实本月或下月开始折旧差不多,影响不大。比如20万汽车按直线法折旧10年,1月2千不到,毛毛雨啦。第二:会计和税法永远矛盾存在,只要不是虚假的资产,从长期整体看,税收只是个先少后多先多后少的问题。
综上所述,只有各方面条件才有必要改变规则,毕竟对于大量固定资产的企业即使在现在
第3个回答  2013-02-28
这样做的直接原因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

为什么这样规定,准则没有做具体说明,分析起来无外乎以下原因: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形态,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不变。
而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则不具有实物形态,它的存在是以隐形形式体现的,不是人们通过感官所能直接接触到或感受到的,与将来的经济利益之间并不存在肯定明显的关系。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属于长期资产,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决定了其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特点,尤其在管理和风险防范上急需采取强有力的对策和措施,才能有效地防范两类资产流失的风险。
第4个回答  2013-02-28
为什么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开始折旧,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呢?
这是出于谨慎性的会计原则。
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以免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引起报表使用者的盲目乐观。
它要求:会计确认标准稳妥合理;会计计量不得高估资产、权利和利润;会计报告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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