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香港户口迁回内地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跟父母所在的派出所申报小孩户口,提供香港出生的医学证明2,把国内户口办了后去香港把户口注销1,香港现行的法律规定,只要出生地是香港,就是香港公民,与父母的身份以及父母来港途经均无关系。2,这个法律生效多年,但是以前去香港生孩子的不是很多,这三四年火了起来。去年好像有议员提议修改法律,但是没有获得多少支持。

3,香港虽然人口拥挤(相对可居住面积来说),但是仍然鼓励生育,但是自身出生率极低,在过去多年,大陆父母过去出生的新增人口,估计超过10万。二,手续和流程1,香港的医院分为公立和私立。公立医院必须优先保证本港人的生育需要。所以,多数情况下,我们找的是私立医院。2,香港的环境下,不会容许出现类似见死不救的场面,包括临产孕妇,只要你到医院,医院总得处理。3,所以,理论上,如果不择手段的话,可以在快要出生时,跑到香港,然后找家医院赖着不走,省钱省时。

4,香港为了避免出现上面的情况,以及保证出生人口的质量(避免先天缺陷、以及临时接生的危险)。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明,怀孕超过6个月就不能入境。那么是不是说,怀孕初期,就要在香港呆到生产。

5,这里的特别证明主要是,医院开的预定证明。只要有这个证明,就可以挺着大肚子过关。

6,需要你提前到医院做了产检,交了押金(押金从2万到4万都有,如果以后万一去不成,基本不退还)。

7,由于大陆过去人太多,基本上,只要确定怀孕了,就需要过去预约医院、做产检、交钱,拿证明。

8,如果产检没什么大的问题,在生产之前,一般只需要去做两次产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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