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保卡在药店买药可以报销吗?比例是多少?

如题所述

一、用社保卡在药店买药只限于参保人员拿着外配处方去定点药店买药才可以报销。

定点药店买药需要是参保人员拿着外配处方,只有符合定点药店和外配处方两项才可以报销。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就可以像在定点医院就医一样实现“秒报”。

在定点药店实现买药实时结算,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后,由医师开具外配处方并将处方信息实时上传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参保人员到药店取药时,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定点零售药店从医保网络下载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处方信息,与纸介处方比对信息真实准确后,根据外配处方的药品信息进行配药,用社保卡为参保人员结算药品费用。

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药店垫付,外配处方费用报销周期将由原来的数月时间变为几秒,结算报销一步到位,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更加方便快捷。

二、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报销流程

凡参合对象,报销流程如下:

(一)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二)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一)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二)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三)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四)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北京:定点药店下周起可刷社保卡实时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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