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王某的要求极其不合理,还存在着违约情况。
2019年,崔某将房子租给王某,每月,王某需要向崔某缴纳1.2万元的租金,崔某向王某提供房子。本来这是一件有利于双方发展的好事,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王某收入下降,于是,王某向崔某提出申请,主要目的是减免房租。
崔某可以理解租户的心情,可是全部减免房租并不是很现实,毕竟崔某也需要养家糊口。在此期间,崔某向王某表达个人想法,并提出减免一部分房租。结果可想而知,王某不满意该结果,只能上诉,只要求减免十个月房租。崔某不能吃哑巴亏,立刻提起反诉。
法院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走访后,最终判决王某需要向崔某支付四万元,这笔金钱为违约金。与此同时,法院要求王某立刻将房子恢复原样。既既然法院已经提出了详细的判决书,那就证明王某应该尽快恢复原样。可是王某却没有执行法院的审判,连续营业两年,最终,法院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多个城市中的房屋所有者在出售房子或出租房子时,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合理的出租金额。这本身就是一件人情,假如房子的租户以此为借口,将房主告上法庭,只会影响双方在房屋方面的合作。与此同时,租房者存在违反合约行为,要求不合理,法院自然会驳回上诉。
总的来说,以最新的案件发展情况来看,王某和崔某的合作告吹。其实,两个人完全可以好好的商量,沟通远比上诉造成的影响小。无论是租房者,还是向外出租房子的房主,减免房租是人情,更不应该道德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