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的宅基地上的房子的收回

我家有一套已经卖掉的祖宅(宅基地上建的房子),爷爷为国家公务员(已过世销户),奶奶为农业户口(已过世销户),我爸爸是家中独子但是是领养的(城镇户口)。这套祖宅于97年的样子以4.5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个本市外镇的生意人,没有签卖房合同只是把建房证(房子卖的比较早我也不知道为啥只有一本建房证)给了对方。现在我结婚家里只有一套很小的房子,我想跟以前的买主协商再把房子买回来。
这套房子卖的时候口头约定只是卖掉这栋三层住宅,后面一个大院子一口井一块菜地(菜地是大队的但一直是我家在种菜)和两间喂猪的平房一直无偿给对方使用。如果我在4.5万的基础上再加点钱给他能否收回来,如果他不肯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大家不要骂我不道义,我爸就是太讲道义生意才亏得卖掉一套祖宅和一套商品房。而且房子配套的菜地、猪圈和水井都无偿给他们用了10几年。

请专业人士帮忙回答,非常感谢
请认为不能收回的朋友给一下理由,我好初步判断下边的做法,毕竟一开始就去找律师也不太好,而且现在请律师也不便宜,如果真的收不回也就算了。

谢谢

首先要了解清楚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收回的原因: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不能随便卖买,只能本村村民内部流转。如果被买的宅基地是卖给本村村民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转让行为已征得集体组织同意,这时候这种转让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你不能收回被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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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26
【1】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村居民。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
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
【2】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本村居民有土地承包权,土地转包权,没有土地所有权。
离开本村的居民,户口落户社区城市,转为非农业户口,
原来承包的土地,应该交回给村委会。
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可以继续承包村里的土地。实行土地承包期内经营权流转。
【4】不是本村居民,买了本村居民的房子,是不对的。
原来的房主或者法定继承人可以带着证据起诉,把房子按原价加适当的补偿款给付买房人。
根据是北京通州法院审理过宋庄农村居民把房子卖给城里几位画家的案例。
【5】原房主或者法定继承人现在不是农村户口的,
拿回村里房产后,可以采取下面两种方法:
(1)可以把房产重新卖给本村居民。
(2)原房主自己买回房产自己居住。
【6】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10条。第26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18
肯定是要不回来,娃别想了。97年的四万五,想当于现在的最少是二三十万。你家没有一个农村户口,地根本就不是你家了,农村的地都村集体的,只有本村村民才能拥有,你爸还是收养的,估计什么准建证也不是你爸的名字。卖东西时多半也不是口头的,当时没合同,也有个条子,再说十多年了。所以建议你别操这个心了,
你换位思考下,你是买主,你会怎么样?你会卖给当初的卖方?最大可能就是你以现在市场价看能不能买回来,前提是别人愿意卖
第3个回答  2015-10-0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这样来说楼主只是卖了房屋,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如果是本村村民之间可以转让,不过那要经过村委批准,私人是不可以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菜地、猪圈和水井都无偿给他们用了10几年”,如果确实不包含在出卖的祖宅占地范围内,可以主张权利。已经卖出的祖宅及其占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如果对方不愿意,不可能要回。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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