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尔作出的清唱剧是一种什么样的音乐?

如题所述

清唱剧是亨德尔在音乐史上作出的最突出的贡献。他以《圣经》(特别是“旧约”)为题材,并用英语作歌词,着力谱写了被奴役的民族获得自由解放的故事,描写民族英雄的业绩,歌颂民族的胜利。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和宗教改革的英国听众,尤其广大的市民,非常喜欢和熟悉《圣经》中的这些故事。亨德尔的清唱剧能够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幻想,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共鸣。

亨德尔的清唱剧具有史诗性的风格。这是通过动人的咏叹调、戏剧性的宣叙调、宏大的赋格和双合唱队的手法表现的。其中最大特点是他对合唱的运用。他用合唱表现人民群众,使他们成为戏剧的中心。亨德尔是在英国雄厚的合唱艺术传统的基础上,吸收德国路德教合唱艺术及德国南方天主教合唱的经验,并发挥自己多年积累的歌剧创作的经验进行写作的。

他的23部清唱剧中,《以色列人在埃及》(1739)、《弥赛亚》(1742)、《犹大·马克伯》(1746)等是传世之作。其中《弥赛亚》仅用24天就完成。据仆人回忆,他见亨德尔写完时,两眼充满热泪,说:“我仿佛亲眼看见了整个天堂和至高无上的上帝!”这首作品的歌词全部选自《圣经》,通过3个部分分别表现关于基督降世的预言及他的诞生;基督的受难和他的教义的传播以及世界通过信仰而得到救赎。乐曲富有旋律性的宣叙调、宽广流畅的咏叹调和气势宏伟的合唱体现了亨德尔音乐的典型风格。更值得注意的是,他的乐队配器极其清晰质朴。主要为弦乐和通奏低音,而双簧管、大管只起加强声乐声部的作用;小号、定音鼓都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这正是巴洛克时期通常的作法,即写给小型乐队演奏,在需要的时候,可由更多的人参加。后来有的演出采用的配器是后人(如莫扎特)改写的,旨在与日益扩大的合唱团相平衡。近年来,人们趋于采用亨德尔原有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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