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如果很多情况下不能抵扣,为什么餐费还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题所述

餐费,虽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业务招待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接待和招待,如招待客户、供应商等发生的餐费,应属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职工福利费用于职工福利用餐、内部聚餐等福利支出,应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作餐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员工必要的工作用餐费用,属于企业正常的成本费用,应根据发生用途归集到相应的成本费用中。如员工到外地出差,途中发生的餐费,应列入差旅费;组织员工到某个山庄召开会议,中午安排工作餐,应列入会议费;召开董事会,安排董事就餐,应列入董事会费;请装修工装潢办公室,公司中午为其提供盒饭,这笔餐费就是成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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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6

第2个回答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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