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哺乳期男方要不上孩子,过了哺乳期还可以要回吗。

两个月女儿,怎么样离婚孩子才能归男方抚养,如果哺乳期给女方抚养。过了哺乳期可以要回抚养权吗。孩子要回来需要赔偿女方钱吗?

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跟随女方生活为宜。在孩子过了哺乳期之后,孩子仍然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如果男方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基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男方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下列行为的,女方可能会失去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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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3
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基本属于不可能,除非女方的身体经济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另外,孩子哺乳期一般计算为两周岁,孩子从两个月到两周岁一直跟母亲生活,变更抚养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基本属于不可能。追问

我的家庭条件如果比她好,有没有机会呢。

追答

没用,不是条件好就有机会,只谈经济条件,哪怕她是工薪阶层,只要能正常养活孩子,你就没希望。

追问

那……小孩如果满两周岁以后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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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07
可能是怀孕的时候精神状态不好,你可以带她看看心理医生,离婚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在有就是如果她坚持要孩子,哺乳期内的孩子是不会判给你的,没有母爱的孩子对成长也不好,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理,所以还是建议你们好好谈谈
第3个回答  2020-12-30
离婚哺乳期男方要不上孩子,过了哺乳期还可以要回来吗?离婚关于小孩的问题,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孩子在三岁以里,孩子要判给女方的,男方可以经常去看孩子。还要出扶养费。等孩子长到七八岁时,要争求孩子的意愿,他她愿意跟着谁,由孩自己做决定。孩子是夫妻两个人的,不管离婚不离婚,都要对孩子负责任,给孩子以最大的爱。不要因为夫妻两个人离婚。对孩子不负责任。要给孩子足够的爱。让孩子感受到父母是爱他她的。
第4个回答  2019-02-13
哺乳期间孩子归应该归母亲抚养,哺乳期之后,如果母亲有能力扶养孩子,母亲可以继续扶养孩子,如果男方执意要孩子,因为也有有能力,女方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要回孩子追问

如果要回孩子,需要赔偿女方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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