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菜市场应主营各类主副食品,非食品类商品不宜在场内经营。严禁化工原料及其它有毒、易燃易爆商品入场经营。
熟食品、酱菜
调味品、品牌专营食品等应设专间经营。
有活禽经营的市场,应在场外就近处单设经营场所,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宰杀加工间及柜台。
分类布局
场内大类商品应分行划市,果蔬、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干货食品、包装食品、调味品、粮油及其制品等应分区经营。
清真食品应单设专柜、专间经营。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
食品摊位的设置应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鲜活食品和其它食品分开;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