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员工在刚来长的时候是学徒,老板教了他很多技能,他坚持留下来工作,而且那时工作也认真。过了几年老板开始重用他,前几年升了他为厂长。老板对他也很好,他结婚后还把旧房子给了他居住。经常去饭馆也叫上他。念他工作时间长,也允许他在上班时间出去接儿子放学。可是他上班经常迟到,其他员工都打卡上下班,就他不用打。可是近一两年,总是过分要求加薪。其实他以前也每年都要求加薪,老板都同意了。而且每年的收工奖金都八千多,利是也很多。而且他不但要求加薪,还引诱其他员工跟他一起要求加薪还要罢工那样,根本没把老板放在眼内。老板已经给了他一切优待,但他不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总是是非连篇。所以老板想辞退他。可是我们厂没有签订合同。如果辞退他,劳动法是要求我们辞退他要给他补偿金的吗?可是他真的不好才辞退他,难道也要给他补偿金?希望懂这方面的人士可以帮忙解决喔~谢谢!!!!
请问您是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