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部分,应将损失存货的总额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为什么这句话是错的

如题所述

非常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科目。营业外支出中的“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一、会计处理如下: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二、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法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这些非正常损失是由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导致征税对象实体的灭失,为保证税负公平,其损失不应由国家承担,因而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例如以下情况: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二、对于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拓展资料: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
三、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2、其它非正常损失。(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开票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的,认证期限为开票之日起360日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九)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十)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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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4
企业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有保管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赔偿的这一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这句话错误之处在于没有区分得到的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23
流动资产损失计入到管理费用,非流动资产损失计入到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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