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的签字人要负法律责任么?

我在12年的时候和别的公司签过一个合同,是对方公司采购我们公司的产品,如果产品半年内没有消耗的话我们公司会收回剩余产品并且返还余下产品的资金,但是现在公司一直没有返还,而我也是公司的小股东,这个事情我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有以下几种情形,视情形负担法律责任:

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除非公司有授权,但是必须有授权书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委托代理书,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驶代理权。

作为公司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的,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签字人不承担合同责任。公司等法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1]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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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4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注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一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一个连续的过程。

注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

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

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

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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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1

有以下几种情形,视情形负担法律责任:

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除非公司有授权,但是必须有授权书也就是法律上说说的委托代理书,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驶代理权。

作为公司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的,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签字人不承担合同责任。

公司等法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

“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

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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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7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等法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

扩展资料:

只要盖的是公章,那就证明签定的合同是两个企业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是个人行为。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应该在两个两个企业之间解决。但是你作为签字人自然是当事人之一,需要时,则要由你来解释事情的原委。

合同签字之前应该注意两条:

1、按照工商局与合同法的要求,你代表企业签字,应该有你们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因为并不是企业所有人员都有权利签字的。 

2、合同签字之前,你应该征得你们企业法人的同意,最好有个签字,那怕是主管部门领导的签字也行(签字前可以用复印件,请他们审批签字,你保留)。免得以后互相推脱责任。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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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3-01-10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等法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

扩展资料:

只要盖的是公章,那就证明签定的合同是两个企业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是个人行为。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应该在两个两个企业之间解决。但是你作为签字人自然是当事人之一,需要时,则要由你来解释事情的原委。

合同签字之前应该注意两条:

1、按照工商局与合同法的要求,你代表企业签字,应该有你们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因为并不是企业所有人员都有权利签字的。 

2、合同签字之前,你应该征得你们企业法人的同意,最好有个签字,那怕是主管部门领导的签字也行(签字前可以用复印件,请他们审批签字,你保留)。免得以后互相推脱责任。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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