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生育保险问题,望懂的人可以解答,谢谢

“参加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上保险的单位应该依法支付”
有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上面的待遇,问题是:
1、生育保险要交多久才能享受上述待遇?怀孕后再缴纳还有用么?
2、这些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上限么,上面的费用不管用了多少都是全额支付的么?
3、这比费用和“缴费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有关么,比如说,一个缴纳了2年社保的人和一个缴纳了半年社保的人,大家所花费的所有可以申报的费用都是相同的,那是不是享受的生育津贴也是相同的?
4、那类生过小孩的人再缴纳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困扰,求解,谢谢谢谢

您好:
1.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上述待遇,即在孩子出生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必须一直连续在交生育保险。如果只从怀孕后再交是来不及的。不过个别地方时间会从12个月放宽到10个月,这个你最好询问当地社保局,了解当地实际政策。
2.报销费用是有标准限制的,不是全部全额报销。这个具体标准附在回答的最后,但是还是那句话,中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地方政策,阎王好惹小鬼难缠。
3.只要连续缴满一年即可,交十年和一年是一样的报销标准。
4所以对于不再生育的人来说交生育险基本上不会再用上了,但是这个是国家强制要交的,而且是公司负担,不需要个人分担费用。
部分城市生育险报销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1、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2、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30
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个城市的
北京是这样的:
1、生育险需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这是2012年北京市新出台的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但在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至于怀孕后再缴纳是否有用就要看你到生产之日为止是否满9个月了。满九个月当然就可以保险。
2、不是全额支付的。是有上限的,比如产前检查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生产的费用报销要看你医院的级别。比如说如果是自然分娩,三级医院最高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一级医院为2700元
3、生育险全部都是由公司承担的,个人不需缴费。生育津贴能领多少要看,你的社保基数高低,社保基数越高津贴就越多,还要看你是难产剖腹产还是顺产,这些都有关系的。
4、胜过小孩的人生育险基本就没用了,就是放到国家统筹基金为其他人做贡献了。呵呵追问

回答得很好,谢谢你,只是选满意回答只有一个,你和前面那个回答的人都回答的很好,只是他比你早两分钟,所以我选他了,还是非常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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