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男女之间的爱与被爱,生活里没有统一模式,在于自己的选择。
现实生活中,爱得如此卑微好吗?旁观人说无所谓,但如果是自己的感觉,那说明对方不爱或不是很爱,是自己一头热的“死缠烂打”,是因为太爱了,爱“傻了”,一切的一切,是愿打愿挨,还说啥呢?
事实上谁也左右不了爱的感觉,不然怎有“执迷不悟”这句话呢?如果爱得自己感到卑微了,那也就算爱到头了,因为心理上产生了失衡感、失落感,再也做不到义无反顾、忘我地去爱了,进而无奈、委屈着自己的爱那又能撑多久?若只求“曾经拥有”,若只求“开出一朵小花来”,那无语。
凡此种种,爱本身并不是“没有对错”,若非要说“没有对错”,可从人的“食色性也”本性去解释,是人的性爱表现,而非性爱对象的选择。
从
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道德伦理层面等角度,毋庸置疑,爱是有对错的。
在爱与被爱的路上,要想做到不让爱失衡:就要“门当户对”,没有迁就,没有凑合;就要两厢情悦,感觉对等,彼此唯一,无怨无悔。
爱情,不是“开出一朵小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