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左右仆射为尚书令之贰(副职)。
唐初,尚书省置令而虚其位(职位空缺),仆射总领省事(行使尚书令职权)。
以后,唐历代皇帝不断变动,仆射不是当然的宰相。
唐代官职
都堂(尚书省总办公处)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副职),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
唐初,大抵继承隋文帝时制度,尚书省置令而虚其位,仆射总领省事,与中书令、侍中同掌相权,而左仆射为首相。房玄龄为左仆射前后达二十年,号称贤相。
但唐太宗李世民也曾以仆射当求访贤才为理由,命令尚书省细务悉由左右丞处理,有冤滥大故才呈报仆射,这就限制了仆射全面综理政务的权力。贞观二十三年 (649)唐高宗李治即位后,李绩为左仆射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的称号,自此,仆射入政事堂议事,就必须例加此号,表明仆射已不是当然宰相。中宗、睿宗时,还有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也不参加议政的仆射,唐玄宗以后,仆射不再加此号。从此仆射就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高宗以后,除原官为三公、三师、中书令外,非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不为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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