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的债务纠纷。我和告我的人在执行庭签了个和解协议。
对方死了,是他儿子签字的。
有几点疑问,请各位帮忙
一、除了他儿子 是不是 所有继承他财产的人 都要签字才可以。
二、协议上应该清楚的写着 对方已经死了,但是协议上没有写他死了。
三、如果我给了对方钱 对方反悔 是不是 可以去法院申请 执行原来的判决。
四、执行庭的和解书需要 执行庭或者法院盖章吗?
五、执行庭说协议存档 没有给我, 我只复制了一份,我给了钱以后 难道手里 没有一个凭证吗,就一个复印件?
六、我给了钱 这件事 就算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