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煤炭企业要建立健全瓦斯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要按照规定明确各管理层级的防突职责。突出矿井要建立多部门组成的防突管理协调机构,配齐符合规定的各类防突人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是强化矿井瓦斯等级管理,煤矿出现“煤层瓦斯压力不低于0.74MPa”等三种情况直接升级为突出矿井。
3、是规范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区域验证,矿井的突出煤层始突点标高以下不得划分无突出危险区,以前划分的一律作废。无突出危险区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现验证参数指标超限、发生动力现象或突出预兆的必须重新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4、是从严确定突出煤层区域预测、效果检验的临界值,矿井确定的瓦斯含量指标不得大于6 m3/t、瓦斯压力指标不得大于0.6MPa,并报企业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实施。
5、是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矿井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6MPa或瓦斯含量大于6m3/t时,必须采用开采保护层或利用底(顶)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