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财产保险中的代位权。

如题所述

【答案】:代位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一人处于他人的法律地位,代位行使他人权利的行为。根据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利益,如果被保险人因第三者损毁保险标的而获得保险人赔偿后,又获得第三者的赔偿,势必出现双重获利情况;相反,如果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损害赔偿责任,也违背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因此,各国的保险法都有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规定,其代位权主要表现为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权是指以物为对象,一人依据法律规定,处于该物之所有人地位,行使所有人权利,可以分为委付的物上代位权、实际全损或部分损失的物上代位权。
(1)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求偿权的代位,简称代位求偿,是指由第三者损害保险标的而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取得保险赔偿后,将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依法向其追偿的法律行为。
(2)委付的物上代位权。委付的物上代位权简称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全损赔偿的行为。保险人如接受被保险人的请求,则委付成立。
(3)实际全损或部分损失的物上代位权。该代位权简称损余处理,是指保险标的发生实际全损或部分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后,即取得该受损财产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