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因为老天开挂了么?还是因为别的?

一定要是自己的见解,答得好了不会亏了回答的人了。

首先,最早的原文是“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据孟子所引用出自《尚书大甲》,但是这本书查不到,疑为“太甲”笔误,但是《尚书太甲》上中下三篇里都没有。个人以为,违者,躲避或逃避之意,上天降下的灾难(古人是如此理解,现代人可以理解为自然灾害)我们还可以逃避,人为的罪孽则不可饶恕(例如环境污染贪污腐败),必须有人负责和承担。把“天作孽犹可违”讹传为“天作孽犹可恕”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是俗文化在对雅文化的吸纳过程中的本意变迁,说的严重点有煞风景之嫌,如同“花下晒裈,焚琴煮鹤”。也许用“稀释”来表达比较准确,象兑了水的美酒,味道差多少自己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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