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见孩子违法吗

如题所述

离婚后不让见孩子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力。但如果是由于探望子女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会被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在改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后,再次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是私自不同意探望子女,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予依法探望的权利。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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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4
你好,是违法的。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没有正当理由而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如果对方仍拒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们。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68 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 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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