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文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如题所述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国家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
  日本商标法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规定大致相同,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所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
  法国商标法的规定较宽松,一切可用以识别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标记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标徽、烙印,印花、戳记、插画边纹、图画、浮雕、字母、数字、铭文等都可以作为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
  英国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两部制,在A部(主簿)注册的商标较B部(副簿)注册的商标要求严一些。英国商标法规定,凡申请注册为A部的商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字号、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以独特的形状表现的;
  (2)申请人自己的或者企业前人的签字式样;
  (3)一个或几个独创的文字;
  (4)一个或几个对商品特性或品质无直接联系的文字,但不得是地理名称或姓氏;
  (5)其他显著特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6-19
你好,如下文字或图形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未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2个回答  2020-04-13

近年来,商标申请的驳回率越来越高,为了降低驳回风险,我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种常见的驳回情况:

1. 申请商标与他人申请注册的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有申请在先的近似商标,那么商标局就会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行业内的通用名称或者是直接描述产品特征的词语,审查员一般都会认为它缺乏显著性而直接驳回。例如,“麦克风”不可作为音像设备的商标;“茶叶”不可作为茶叶这种商品的商标等。

3.商标违反了《商标法》中的禁止性规定
《商标法》规定以下标志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例如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徵等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以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等等。

因此,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记得要全面考虑以上的几种情况。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近似检索与分析,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第3个回答  2017-10-11
一、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 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 · 商标的颜色。 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标在注册后如需变更颜色,则视为变更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 由于商标色彩对提高广告宣传效率有重要意义,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对颜色都作了指定。
二、不得作为商标的文字举例如下: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第4个回答  2019-07-28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