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开了2张万元发票,2013年1月被客户退回,可以作废吗,税局说不可以作废,但可以冲红,我就想把这2张发票作废,不想冲红,作废了会怎么样。(不作废要补交很多税,12月没抵扣,1月可以抵扣)
看我的开票系统,以前作废的都没有显示是什么时候作废的。我每次都是用完100张发票才查看以前有那些要作废,统一作废,网上验旧汇总单上也没有作废时间,上面显示的都是开票时间。如果我现在把这2张作废,税局能查的出来吗,从哪查出来??
谁能告诉我吗,跪谢!!!(被这个问题折磨死我了)
你们都没有看懂我的问题哦,可能你们的开票系统和我的不同?
我告诉你们答案吧,我今天去问过了,税局的人说的是不能作废。
但是有人告诉我是可以作废的。只是我知道的已经晚了,我已经验旧了,还怎么作废呢,只要没验旧就可以作废的,税局如果找你麻烦,找人就可以了。(当然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不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