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人现在是一个人,老人有四个子女,俩儿子俩女儿。今年老人拆迁分到一套住房,老人心疼大儿子家的长孙,想把房子立遗嘱留给长孙。(长孙是跟着老人长大的)
现状是:
1.长孙的媳妇这2年期间,偷偷拿了老人的5万元养老金,给了自己娘家的哥哥,至今未还。
2.长孙媳妇将自己的支付宝绑定了老人的养老保险卡,将卡内的钱花完了,只剩40元。
3.自老伴13年去世后,原定的四家每家每月100元的养老费,两个儿子从来没给过,都是女儿在给。
4.老人经过两次拆迁。第一次在2000年左右,当时的老房子是大女儿出资盖的。此次拆迁并未进行分割财产,钱都给了老人,老人拿着钱盖了现在的房子。
5.现在拆迁正在进行,两个儿子和长孙都分别找好了住的地方,都没有带老人。老人现在住在二女儿处。
6.房产证尚未拿到。
7.老人手写证明,与大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只承认有三个子女,但是并没有公正。
请问:
1.如果老人执意立遗嘱把拆迁分到的房子给长孙,请问该如何规避或制衡?
2.如有遗嘱,其他子女要求分割遗产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