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写的示众想表达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示众》是鲁迅的一篇短篇小说,文章没有复杂的情节,但是讽刺意味却十足。全文围绕着一个犯人在大街上示众展开,鲁迅却并未在示众的犯人身上花费多少笔墨,而是十分生动地描绘了围观犯人之旁观者自私冷漠的人物形象。在鲁迅笔下,犯人的“有罪”和旁观者的“无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似乎“无罪”的旁观者之看客心态显得比犯人更加“病态”。他们冷漠、麻木,不在乎犯人示众的原因,而仅以犯人的示众遭遇当成自己无聊生活的消遣。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鲁迅先生这是在用“罪犯的示众”来反讽看客的冷漠与“丑陋”。犯人之所以会被示众,本是为了起到“引以为戒”的作用,但是,看客心理下的旁观者对“恶”已然麻木,于是“示众”没了应有的警醒作用而沦为形式。在世人对事不关己之“恶”无动于衷的情况下,罪恶又怎会因为空有躯壳的“示众”而出现丝毫消停呢?可见,《示众》是鲁迅对人们漠视恶之社会现象的一种反省,这种反省十分深刻,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旁观者看客心理中对“恶”的麻木与冷漠,某种程度上,是助长罪恶的帮凶,而鲁迅《示众》这篇文章想要揭示的,大抵便在于此了。

1、对“恶”的无动于衷:一场示众下“无罪”的看客与“有罪”的犯人
《示众》这篇小说中,鲁迅用略显平淡的词句描绘了一群“无罪”看客围观有罪犯人的场景,同样是鲁迅的文章,但是《示众》这篇文章的情节却略显平淡,它没有《明天》里单四嫂子的丧子之痛,亦没有《白光》里陈士成颇具迷幻意味的寻宝经历,仅仅只是描绘一群路人围观一个罪犯的场景。但是,正是因为平淡,看客对恶之根深蒂固的麻木,才显得尤其突出,让人感慨颇深。

文中,围观犯人的旁观者,他们与有罪的犯人相比,无疑是“无罪”的存在。“犯人”之所以成为“犯人”,往往是因为他“罪过”里面的“恶”需要被惩罚,而一个因为“罪过”被示众的犯人,大抵是因为他犯的罪需要昭告世人,给予世人提醒。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示众》这篇文章中围观罪人的旁观者,他们对犯人的“罪过”似乎并不感兴趣。他们争先恐后地围观,见缝插针般地向前挤,他们眼中的东西是什么呢?

关于看客眼里的东西,鲁迅在文中做了些描写:

正向着马路,其时也站定了两个人:一个人是淡黄制服的挂刀的面黄肌瘦的巡警,手里牵着绳头,绳的那头就栓在别一个穿蓝布大衫罩白背心的男人胳膊上.....秃头站在白背心的略略正对面,弯了腰,去研究背心上的文字....胖孩子却看见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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