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领证后会出现意外被吊销吗

如题所述

注销是主动的,吊销是被动的,结果都一样,就是:证书和印章都被收回,不能用了
如果一定要说区别,我个人理解,就是吊销是有惩戒性质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1、有以上规定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形发生的
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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