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门一员工工伤,公司要求拿到出院证明才能补发工伤期间工资,一年月平均工资不到3000,但是一年积累下来工资39000,却交了将近6000块钱的个税。惠州地区个税3500起。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员公司这样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公司要求必须提供出院证明才能发住院这几个月工资,虽然这次发的超过个税起征点了,但是平均下来每个月平均工资还打不到个税起征点
追答我感觉你公司好像故意在扣钱一样,或者就是你们公司规章制度非常严格,按道理说是需要出院证明的,但是中国人讲的是情理法,情放第一位的,何况人家都受伤了,还是建议你和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吧,去劳动仲裁太费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