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中有哪队用犯规战术赢过的

如题所述

火箭队麦迪时刻

2004年12月9日,火箭主场大战马刺,麦迪时刻35秒4个三分球外加一个三加一,狂砍13分,火箭神奇般的以81-80战胜马刺,麦蒂时刻全过程具体如下。

在比赛结束前1分02秒,火箭队落后10分,麦迪突破后抛投篮不中,但姚明在第一时间直接将球补扣入网,之后马刺发底线球,球被帕吉特断球,后者直接扣篮得分,在几秒中内直追4分,此时时间已经不多了,火箭队被迫采取犯规战术,对方的布朗2罚全中,差距又拉到8分。时间还剩44.2秒时,麦迪的表演开始了,先是运球到前场直接出手投中3分,几乎没有任何准备动作。然后犯规战术,对方2罚又是全中。但麦迪又投中了不可思议的一球,他和姚明做了一个掩护后,引诱邓肯对他犯规,并且在下落过程中投出3分,球进了,再加罚一次,打4分成功。紧跟着又是犯规战术,对方邓肯又是2罚全中,时间只剩16秒了,火箭队险些发不出球来,关键时刻,还是麦迪接住了难度极大的传球,然后在防守专家鲍文面前再次三分命中,这时马刺队慌了手脚,他们叫了最后一次暂停,然后准备发前场球,暂停时间到,姚明防守发球的人发球后,球传到了布朗手里,他运球冲进火箭队的内线,但他摔倒了,麦迪迅速拿起地上的球,直冲前场,在左侧三分线附近再次投出三分,并再次命中。此时时间只1.7秒,帕克从后场运球到前场三分出手不中,比赛结束,火箭神奇般的以81-80战胜马刺。德文-布朗神情发呆,就是因为他最后的运球失误,成就了伟大的麦迪时刻!火箭球场全场震撼,互相呼喊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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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2
火箭。最为经典的,火箭对马刺。也就是麦蒂35秒13分的那场
第2个回答  2013-07-02
奥尼尔 罚球不准有听过砍沙战术,就是犯规奥尼尔让他罚球啊。
第3个回答  2015-12-01
马刺!最典型
第4个回答  2013-07-02
百度百科的资料希望满意:
众所周知,砍鲨战术最著名的范例就是针对shaq那惨不忍睹的罚球命中率所设计的“阻碍”他得分的手段,而它的名字被认为源于原NBA达拉斯小牛(注:maverick,按球迷通俗习惯在此被通假为小牛)队主教练Don Nelson在对芝加哥公牛队设计的一种特殊防守战术。然而,这个战术最终是在对中锋shaq以及他所在的洛杉矶湖人队的比赛中为世人所熟悉的。有争议的是,这个战术的核心就是在每当湖人队持球一段时间后就对可怜的shaq进行一次故意“人身侵犯”。 何谓砍鲨,顾名思义,砍(hack)是一个球场上的俚语,指对某人进行个人犯规;鲨(shaq),是我们给憨厚的大鲨鱼奥尼尔的昵称。也许是由于这个战术还处在青春期,而且很少被用到,以致还没有人给它一个正式的名字。甚至人们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下也认可这个称呼。砍鲨战术,以其上口的押韵何在球迷中的知名度被广泛应用于针对像shaq一样有特殊情况的其他球员的战术之上。在很多情况下,球迷和媒体喜欢为上述特殊球员创造属于他们自己的押韵称谓。比较近的例子像“挫鲍战术”(Bruise-a-Bruce" for Bruce Bowen)、“敲钟战术”“撞钟战术”或“重击华莱士”("Bop-a-Ben", "Bump-a-Ben" or "Whack-a-Wallace" for Ben Wallace)以及“剁迪奥普战术”("Chop-a-Diop" for DeSagana Diop)。有时候人们干脆用砍鲨战术泛指其类而不去给那些球员负责任地起个可爱的名字。“砍鲨战术”在shaq还在大学以及他职业生涯初所在的魔术队时就有了,然而那时它还仅仅是之针对他的那种肌肉横飞的防守风格。为了不让他轻松舒服地上篮或灌篮,其他球队不得不在他接球后对他推推搡搡,敲敲打打,并且即使犯规后也因为shaq可怜的罚篮命中率可以高枕无忧。正是由于唐老爷子的犯规战术在全联盟愈发猖獗,人们对于砍鲨战术的新内涵替代了它的原始含义。 背景连续故意犯规策略连续故意犯规策略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防守战术,它主要用于在比赛临近结束时落后的一方。显然,它的缺点是被犯规方会得到罚球机会。正常情况下,一个正常的NBA球员有着相当高的罚球命中率,这就意味着以犯规罚球终止一次对方的控球比让对法正常面对自己的防守会落后更多的分数。举例说明:联盟进攻最好的球队只能在每次持球后平均得到1.1分,而即使让一个罚球命中率不足60%的队员罚两个球也能比前者得到更好的效果。介于联盟罚球最烂的球队也有平均70%的罚球命中率,连续故意犯规策略并不是最有效的防守战术。然而,当落后的一方不能再在正常防守中任时光飞逝,他们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停表上——这也就是这个策略的潜在功能,简单来说,就是尽快夺回球权。联盟中这个战术还处在方兴未艾之时,通常的做法是向场上罚球最糙的人犯规,不管球在不在他手上。但是当对一个兼备天使般的才华和魔鬼般的罚球的巨星进行这种所谓的“无球”犯规时,这个战术最终成为了联盟中的一个问题,而这位巨星就是大名鼎鼎的沃尔特·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Wilt Chamberlain And The Off-The-Ball Foul Rule张伯伦的伟大和绝对的统治力让他顺理成章地成为比赛最后胶着时场上的重要棋子,而同时他那灾难性的罚球(职业生涯平均51%)也让他顺理成章地成为对手故意犯规的首要目标。就连张伯伦自己都因为对手把他送上罚球线的渴望而不太情愿上场。这一切成就了球场上的奇观,就像观众在球场外看一场与篮球无关的比赛:张伯伦在场上基本像一个橄榄球员一样不断闪躲着追着他犯规的对手。NBA决定对无球犯规设立新规则来回应这种不雅的场面——如果防守方在比赛结束前2分钟对无球及没有做出控球准备的队员进行这种犯规,进攻方可在罚球(1次或2次)后保留球权。这个新规则规定了那些希望在最后时刻迅速得到球权的球队必须对持球队员犯规,同时浇灭了与张伯伦以及他的难兄难弟们玩“躲猫猫”的渴望。传奇教练帕特·莱利(Pat Riley)有云: 他们定这个新规则是因为在无球队员身上犯规很没有智商...像玩“躲猫猫”一样追着张伯伦犯规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逗的事之一,Wilt大玩躲猫猫的愚蠢景象是促使联盟出台新规则的原因。 虽然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对方每次持球时都去故意犯规的战术看上去还站得住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只是困兽犹斗。(以下开始重复)也只有当比赛时间所剩无几,且防守方认为停表比让对手得分更重要时他才是有意义的,正如前述,整场如此必定适得其反。90年代末,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提升到了理论高度:那就是,实际上当你对一个罚球极为茁壮的队员反复犯规时,防守的效果往往会好于一次常规防守。因此,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发扬到了全场任意他觉得适合的时机,而不仅仅局限于它的原始功能,同时他也绕开了无球犯规的吹罚。所以我们说老尼尔森没有发明这个战术,而是稍加变动使它已完全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旨在最小化对手的得分。 负面评论虽然这个战术优点不少,但批评它的人也能给出不少理由:它不仅让比赛变得丑陋,更严重的是有违运动精神(其实这是所有恶意犯规的通病),还体现了防守方信心的不足。“他们所做的(犯规)只能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布置好防守(译注:因为罚球后是正常的球权交换,犯规亦即防守方在自己底线发球,所以被犯规方有充足的时间回到自己半场防守而不必担心对方的快攻),那时对他们自己球员的一种侮辱,我是说那意味着教练告诉他们他们没法防住我们。”这是底特律活塞队的泰肖恩·普林斯(TayshaunPrince)在2005年对洛杉矶快船队比赛结束后,针对对方教练麦克·邓利维(Mike Dunleavy)对自己的队友本·华莱士实施砍鲨战术的评论。在这个战术方兴未艾之时,很多教练怀疑它的最终效果,并且不情愿地被夹在对它的骂声中逡巡。人们质疑它的一个原因是shaq在被“砍”时偶尔会灵光乍现,在罚球线上超水平发挥一下。一些人对这个现象的解释是shaq在不断被送上罚球线的过程中苦中作乐,甚至进入了一种独有的罚球的节奏。如果以上所言不幸中的的话,砍鲨战术就陷入了一个间歇地在无意中把shaq的罚球变好的窘境,而这也许可以解释1997年这个战术为什么在罗德曼身上泡汤。综上,这个战术没有在NBA盛行,因为罚球惨到能使这个战术成为一个防守选择的球员屈指可数。然而联盟并没有因此针对性的制定新规则,导致上述握着一把双刃剑上场的那些球员还会偶尔受到这种“礼遇”。在2006年东部决赛的第三场上出现了有趣的一幕:底特律活塞对像迈阿密热火队中锋shaq o'neal进行正版的“砍鲨战术”,而热火主教练帕特·莱利对活塞队中锋本·华莱士实施山寨版的“砸钟战术”还以颜色。赛后莱利说:“我希望他们哥俩明年再碰上的时候不会因为对方不会罚球就去故意地无球犯规,但比赛就是这样,活塞教练桑德斯会用,我也会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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