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公司没有和我签订试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试用3个月。在试用期内我承认因为不熟悉岗位,有些事情做的比较慢,也没有做好,但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现在就这样以不适合本部门工作为由,不签订正式合同,结算完工资后,也没有让我继续再来上班是否合法?另外说下,3个月没有交任何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