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医药费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工伤认定后医药费的报销是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供工伤材料等,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销工伤费用。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定,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进行办理。

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后医药费的报销是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提出报销的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的缴费单据等材料;经该机构审核通过的,就可以报销相应的工伤费用。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3。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医院财务章)。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4。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怎么报销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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