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的哲学中,为何说“因果链条中,因果关系不确定。”?

如题所述

第一,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当我们把特定事物的原因与结果从普遍联系中抽取出来,进行单独考察时,原因与结果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每一组具体的因果关系都有自己确定的内容,原因是原因而不是结果,结果是结果而非原因,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这是原因与结果区分的确定性。如果我们从世界的普遍联系来考察,一切现象都在相互联系的因果链条之中,原因与结果经常互换位置,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就转化为原因了。这就是原因与结果区分的不确定性。

第二,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原因与结果又是相互转化、互为因果的。原因与结果可以区分开来,但在无限发展的链条中,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互为因果的,互为因果关系既表现了原因与结果的相互转化,又表现了它们的相互作用。

第三,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一般来说,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三种类型: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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