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工程项目,土建方是整个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方,涵盖的工程有土建、装饰、暖通、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等项目,问:在安装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确认各项工程造价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是如何与工程总承包方确认总承包价格的?是以暂列金的形式么?或者工程总承包方的总承包造价,根本不包含各分包项目的工程造价,仅包含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费?
各分包单位是跟工程总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还是跟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由谁负责支付?
请专家真心求教,对本人没有涉及到的问题而在实际中相当重要的方面进行解答,不胜感激!
说错了,不是工程总承包方,是施工总承包方,土建作为施工总承包方,以上更正。
安装单位的分项工程造价,是包工包料包资质整体分包,不是劳务分包。
追答施工当中,还是包含在房建总承包资质当中,也就是说,还是总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不需要再找相应资质,但如果分包,和总包方签订的还应该是分包资质,这个是可以拿到明面上的东西
如果房建总承包项下的图纸内不包含其他安装项,达到一定数额,应该另行招标,达不到金额的,可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和建设单位直接签署合同
你说的是种不太正规的,属于联合性质的,但又不是联合跟建设单位签署的,因为现在一般建设项目很少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所以,等于还是总承包项下,另外签订的合同,这种分包现在有地方在用,是因为劳务分包资质的费用太高,资质不太多而已